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当天,消费者陈女士现场投诉城南某百货店。陈女士投诉称:2015年11月12日在该店购买了一款500W电饭锅,使用几天后锅底部就生锈。带其电饭锅找到经营者说明情况后,调换了同款新电饭锅。使用几天后又出现生锈问题,再次找经营者反映该锅质量有问题,要求调换,经营者不予调换,说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生锈的情况,后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不予理睬。
听完陈女士陈述后,五松所当场派员和消费者前往经营者百货店,经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告知经营者应承担的相应义务。经过一番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给陈女士调换一款新电饭锅,消费者陈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