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先生于来到县消保委投诉,称他于2014年12月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视机,今年4月份电视坏了,送修过程中厂方维修人员发现该电视机主板于2014年5月30日修过,现要求调换一台。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与厂家沟通,厂家最终同意给柯先生调换一台新的同品牌型号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