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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召开部分企业约谈通报暨法律法规培训会

2016-08-15   来源:滁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   作者:唐凤阳 梁岩   浏览:3772
 

近年来,《商标法》、《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实施,为增强大型企业主动学习新法、运用新法、遵守新法的自觉性,帮助企业及时发现、纠正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滁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811日下午集中约谈了白云商厦、滁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大型商超、房地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还对广告、商标、合同、消费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会议由滁州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秀凡主持,党组书记、局长左宁以及广告科、商标科、合同科、消保科、消保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广告科、商标科、合同科、消保科、消保委负责人对企业存在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之处进行了约谈通报。并结合全国影响较大和身边发生的案例,旁征博引、以案说法,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滁州市工商局主动作为,服务社会,变单一的事后监管查处为事前培训预防的工作方法,受到与会企业的欢迎和高度赞扬。会上,11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表示在今后的经营中要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做到知法、学法、守法。

左宁局长最后指出“约谈是警示,通报是提醒,培训是提高”,希望与会企业要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增强法律法规学习意识,确定专门的部门专人研究法律,做到真学、真懂;二是增强遵守法律意识,不越界、不违法,依法经营;三是增强防范意识,抓早抓小,不犯错误,少走弯路;四是增强风险意识,诚信经营,强化自律。

张秀凡副局长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左局长提出的“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注重细节,做好表率,希望企业在经营、管理、效益等方面都能出彩,为滁州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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