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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市消保委进一步推进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2016-09-26   来源:滁州市消保委   作者:张丹阳 肖梅   浏览:3661
 

 92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市中院、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琅琊区法院、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谯区法院、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相关领导和具体从事诉调对接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胜利、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秀凡到会并做了讲话。会议由滁州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俞斌主持。

市中院申诉信访局局长王沁对省高院、省消保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消保委秘书长唐凤阳通报了消保委在诉调对接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充分肯定明光、定远、天长三个县市的消保委在诉调对接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会议就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调解员名册、联席会议制度、司法确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了八项共识。

张秀凡副局长就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诉转案机制的实践运用,增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三是加强恶意维权处理机制的探索,保护真实的消费者;四是加强各级消保委与各级法院的交流沟通,做好诉调对接工作;五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消费维权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六是加强消费维权的宣传,增强多元调解机制在消费维权中运用;七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诉调对接平台。

 徐胜利副院长指出,消保委既要代表消费者与经营者协调保护合法权利,又要接受举报投诉,主持民事调解,同时又担任行政执法,职责多任务重。由于消保委前期工作做得好,目前全市法院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总量并不大。他代表中院对消保委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徐胜利强调,做好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要做好三个方面:一是抓住重大工作机遇期,目前最高院、省高院都在强力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解决机制,要抓住目前大好机遇,借助外界力量有效化解纠纷;二是抓好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文件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要随时召开,遇到重大问题要随时汇报,联席会议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牵头处理;三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出台一些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便于消费者维权的工作流程,并尽快在中院设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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