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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里的话费会变脸

2016-09-29   来源:六安市消保委   作者:顾燕燕   浏览:3804
 

购买手机还真得要长个心眼,别以为占了商家的便宜,最后才发现,是跳进个。这不,近日,市民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购机时说好的月租50元,返还话费49元,可实际一使用,却不是那么回事了,实际月租竟然变成了99元。好在,市消费者协会及时介入调解,给王先生挽回了500元的损失。

  原来,两个多月前,王先生及家人来到市区某通讯运营商网点,打算购买一部手机。营业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向王先生一家人介绍起一个购手机送话费的活动。王先生回忆称,当时,那个营业人员表示,只要办理手机卡,就可以获得每月赠送的49元话费,而月租只需要50元就行了,协议期是两年。

  王先生和家人一合计,这活动可以啊,等于每个月只需要一元钱的话费,还能得一部手机,挺划算的。于是,王先生一家人同意参与这个购机活动,当即购买了一部某品牌的手机,并办理了一张手机卡,总共花费了1499元。

  可是,令王先生有些不解的是,办卡当日,营业员未及时提供办理套餐协议书,也未让王先生签字。不过心想业务都办理了,还能有啥问题,于是,王先生放心地将手机带回家使用了,可两个月过去了,王先生发现了异常,手机卡里的话费总是很快就耗尽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王先生一再要求下,该网点才补打印了相关协议书,阅读后发现,协议内容与营业人员介绍的情况并不一致,实际月租变成了99元,并非当初向王先生一家人介绍的50元。王先生认为,办理的手机套餐存在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要求网点注销所办的手机卡并退还费用,但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得寻求消协的帮助,在调查中,工作人员确认王先生讲述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即与通讯运营商客服人员取得联系,要求办卡网点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调解,办卡网点为王先生注销所办的卡,并退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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