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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调解定金纠纷

2016-10-13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消协   作者:马乐安   浏览:1683
 

1011日,池州市贵池区消协池口分会工作人员经过努力,人性化调解一起预购装潢材料定金纠纷,为农民消费者罗师傅挽回经济损失500元。

当日上午9点多时,罗师傅骑着摩托车,穿着沾满水泥浆的工作服来到池口消协分会投诉称:“我今年62日在城区建设路一家装潢材料店开展的促销活动中,预定了价值4万多元的装潢材料,当场交付了500元定金。因买房时向亲戚朋友借债7万元,现在有朋友要我还债,因我是瓦工,今年活儿不多,挣不到什么钱,还有2个孩子在读高中,实在没有经济能力装修房子,于是找老板要求退还定金。老板说我交的是定金,法律规定不给退。我反复找他商量,他就说我是无理取闹。我无可奈何,只好请求消协组织帮助我。”

池口消协分会工作人员仔细看了罗师傅递上的那份装潢材料销售订单,上面确实写明“预付定金500元” 字样,便向他详细宣传解释定金的含义:“这虽是一份销售订单,但你在上面签了字,实际上可视为一份销售合同。而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相关要义: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要双倍返还定金。通俗地讲,定金就是风险金,如果不讲信用就要受罚。你现在决定不买该店的装潢材料,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店方扣留你的定金是合法的。”

罗师傅听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后表示相信法律的规定,但再三恳求工作人员给予调解一下,看能否将500元定金退给他,因为家里经济确实困难。

考虑到罗师傅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决定进行一次人性化调解,便试着用电话与该装潢材料店老板进行沟通。老板先是态度强硬地说:“顾客不讲信用商家有权不退还定金”。工作人员肯定了他的说法,尔后真诚地与老板协商道:“这位消费者是农民工,目前家里经济困难,无力装修房子,你是否从同情的角度作出让步,将这笔定金退给他。老板沉默良久后回答道:“好吧,看在你们的面子上,我可以将这笔500元定金退给他,你叫他下午来取。还请你们郑重告诉他,以后做人一定要讲究信用!”

在此,贵池区消协池口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平常在与商家签订货物销售订单(亦视为合同)、交付定金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自己最终能否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能履行就不要盲目签订。因为,一但签订销售订单交付了定金,即视为合同生效,中途如果不能履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无权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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