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贵池区消协秋浦分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在秋浦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召开入盟企业培训会,对辖区入盟企业进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入盟企业负责人及和解员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分会工作人员胡忠兵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2016年3月15日施行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重点对新《条例》的“运营商应当提供月度不清零服务;门面歇业须提前30日告知;签合同前反悔开发商应当返还预收款;商品维修超过20天应退货或者更换;未经同意,医院不得公开患者病情;网购商品须3日内发货;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不得收取押金;强迫购物最高面临10万元的罚款。”等八大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分会长彭文军从消费投诉基本常识、调解纠纷的步骤、调解纠纷的技巧等受理投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和操作及消费争议中的难点进行了释疑分析,列举了典型的消费纠纷投诉案例,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还现场解答了参训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使参训人员进一步熟知了有效解决投诉的方法和技能。
整个培训过程有教有学,有问有答,互动频繁,教学相长,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