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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消协喜获消费者锦旗表扬

2016-11-03   来源:市消协   浏览:6478

市消协喜获消费者锦旗表扬

10月31日,市消协收到一面由市民何亚南送来的锦旗,为了感谢市消协尽心帮助其维权,为其挽回了2万元损失。这是市消协今年收到的第三面锦旗。为何他会送来这面锦旗,事情还得从今年9月说起。

当时何先生在我市融邦领秀国际二期奥体公园订了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何先生又找到开发商提出换房,出于自身原因考虑何先生在换房申请书中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截止时间定在10月31日,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个商品房定购协议书,但是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何先生须在9月20日前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结果到了10月中旬开发商致电何先生告知由于他迟迟不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已决定单方面收回何先生所定的房子,并表示由于何先生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何先生所交定金2万元不予退还。何先生心急如焚,听取了何先生的陈述,市消协张伟同志首先指出了何先生在与开发商订立合同上存在的漏洞,此事何先生有一定过错,但是考虑到双方确实存在换房以及换房申请这个事实,即使换房申请上开发商并未签章,但在双方签订的定购协议书上交易物确为更换后的房产,即表明开发商知晓并同意了何先生的换房申请。基于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原则,此案中消费者处于明显弱势,于情于理开发商应当退还何先生所付定金。张伟同志于是联系了开发商销售部杨经理,经过法、理、情的耐心交涉说服,最终开发商同意无条件立即退还何先生的2万元定金。何先生在感激之余也表示一定吸取此次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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