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打造和构建群众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2016年,安庆市物价局、安庆市消保委在市区范围开展了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创建及考评活动。
2016年12月23日下午,安庆市“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市物价局举行。市政协副主席、物价局局长杨林,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市工商质监局局长张黎明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11家“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安庆市物价局副局长王叔明主持。
会上宣读了授予11家单位为“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的决定并进行了授牌。受表彰的单位也纷纷做了表态发言。张黎明局长希望被表彰的单位要倍加珍惜荣誉,诚信经营、发挥示范作用。也希望更多单位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共铸诚信,共谋发展。杨林主席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要提高认识,增强企业参与“明码实价”工作主动性;二要齐抓共管,着力提升“明码实价”工作实效性;三是加大宣传,全力打造“明码实价”服务平台,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为打造“四个强市”、建设美好安庆做出应有的贡献。
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名单
一、明码实价示范单位
安庆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分店
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人民路店
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药店
安庆市迎江区健安大药房
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安庆华茂店
安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苏果超市(安庆)有限公司
安庆市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中宜大卖场
安徽省金商汇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和乐生活超市盛唐湾路店
二、收费公示示范单位
安庆市京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