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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安庆市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的决定

2016-12-26   来源:市物价局   作者:市物价局、市消保委   浏览:4705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打造和构建群众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2016年,市物价局、消保委根据国家、省推进价格领域信用建设的要求,按照“政府积极引导、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在市区范围依法经营的商贸流通、药品零售、物业服务等行业中开展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创建及考评活动。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环节,决定命名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安庆华茂店、安庆市京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单位(名单附后)为“安庆市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安庆市“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市物价局、消保委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有不符合示范单位标准的,将责令其整改,直至撤销其示范单位称号。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单位,要倍加珍惜荣誉,信守承诺,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努力创造出新的业绩。市区尚未参与创建活动的相关单位要向被命名表彰的单位学习,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为打造“四个强市”、建设美好安庆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安庆市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名单

    

 

      安庆市物价局       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6年12月 14日

附件

安庆市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名单

一、明码实价示范单位

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安庆华茂店

安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苏果超市(安庆)有限公司

安庆市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中宜大卖场

安徽省金商汇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盛唐湾店

安庆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分店

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人民路店

安庆大药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药店

安庆市迎江区健安大药房

二、收费公示示范单位

安庆市京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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