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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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维修不作记录会影响商品“三包”

2017-01-03   浏览:2034

    县消保委在此提醒消费者,维修记录会影响到商品三包,消费者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维修记录会影响三包的种类。除正常的包修、包换、包退期限外,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同一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此这时包修可以转化为包换或包退,这对消费者而言意义重大。

  二是维修记录会影响三包的期限。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这些商品包括自行车、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等耐用品。

  三是维修记录会影响三包的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过维修变换三包的种类及期限,必须具有相关的证据,这需要销售者进行维修后,在商品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背面加盖更换章。否则,销售者不提供维修记录,生产厂家不认可曾经维修,将会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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