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比照省消保委模式,我市于2016年下半年启动了“芜湖市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
2016年9月29日,芜湖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芜湖市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批复》(芜政秘〔2016〕223 号);12月7日,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更名的批复》(芜编办〔2016〕83号)。至此,“芜湖市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顺利完成,市消保委的成立,必将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消保委组织的履职能力。此外,四县和镜湖区也已顺利办理了改制更名手续,其他三区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