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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手表走不准 保修期内不保修

2017-01-20   来源:大别山晨刊   作者:朱伟 记者 邱杨   浏览:3587

 日前,市民刘先生向六安市消保委投诉称,自己花了10000多元在市区一商场名表专柜买了款某品牌的男士手表,目前还在保修期内,就发现时间就不准了,每次误差五六分钟。该手表品牌的售后部门人员称,手表是人为损坏,不能保修,需要给付相应的维修费。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刘先生说,自己将手表拿到商场专柜查看,专柜人员接收了手表,告诉他需要返厂检修等待信息。左等右等之后,等来的反馈消息却是:“手表齿轮故障,厂商不保修,如需要排除故障需支付380元维修费,否则将手表退回。”售后还告诉刘先生,手表齿轮损坏不属于自身性能故障,而是由于该表受过外力碰撞等人为因素造成。“单凭一句话就说是‘人为原因’,我的手表还在两年保修期内,为什么不能保修?”虽抱有疑虑,但刘先生还是先支付380元的更换齿轮、检修机芯费。

 近日,经过市消保委的调查了解认为,刘先生手表外观并无明显划伤、碰撞痕迹,且手表在经营者明示的两年产品保修期内,经营者应承担免费保修责任。经营者认为手表齿轮故障与人为损坏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需拿出事实证据,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经过调解,经营者给予刘先生全额退还380元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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