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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商局12315、市消保委2017年1月份投诉分析

2017-02-14   作者:赵元春   浏览:1794
  

一、基本情况

1月份宿州市工商局12315、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咨询754起,比上月减少86起。投诉59起,比上月减少25起,占受理总量的7.83%,其中含服务类28起,商品类31起;举报1起,占受理总量的0.13%;咨询694起,占受理总量的92.04%

二、投诉分类统计情况

1、下面表格为各类别投诉情况及投诉所占百分比情况:

类别

投诉量(件)

百分比(%

家电类(含手机)

8(手机3起)

13.56%

服装鞋帽类

3

5.08%

食品、烟酒类

4

6.78%

日用商品、医药类

4

6.78%

交通工具类

10(汽车9起)

16.95%

生活社会服务类

10

16.95%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8

13.56%

公共设施服务

2

5.08%

房地产、家居建材

5

8.47%

农资农机

0

-

其他

5

8.47%

2、投诉变化

类别

20171

201612

占比变化(%

家电类(含手机)

8

11

0.46%

服装鞋帽类

3

5

-0.87%

食品、烟酒类

4

5

0.83%

日用商品、医药类

4

4

2.02%

交通工具类

10

16

-2.09%

生活社会服务类

10

21

-8.05%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8

12

-0.73%

公共设施服务

2

1

3.89%

房地产、家居建材

5

7

0.14%

农资农机

0

0

-

其他

5

2

2.1%

三、热点、难点分析

一、交通工具类投诉依然是热点。

1月份交通工具类投诉共10起,占总投诉量的16.95%,比上月占比下降2.09%。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费者购车时经销商不及时交付车辆合格证,导致车主无法上牌;二是经营方要求消费者缴纳数千元保险押金,购车后需在4S店购买两年或三年车险;三是不履行退还押金、定金承诺;四是不依法履行汽车三包义务或汽车维修无法排除故障、不更换原厂配件等。

二、本月生活社会服务类矛盾突出。

1月份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共10起,占总投诉量的16.95%。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过年期间足浴、理发店等生活类服务拒绝消费者使用预付费卡或者不按价目表收费(涨价)、大型商超促销活动、代金券使用产生歧义等问题;二是公共浴池涨价,以前购买的澡票需另加价2-5元不等才可继续使用;三是预付费消费侵权,洗车卡、洗浴卡等因店面关闭无法继续使用;四是看电影被要求购买3D眼镜、租车费用交清后经营方拒绝退还押金等。

三、通信及互联网服务类投诉相对集中。

1月份通信及互联网服务类投诉共8起,主要问题有:一是通信服务方面主要反映为话费套餐扣费不明确,资费介绍不清晰,资费更改业务不规范等;二是手机流量扣费问题;三是反映宽带故障报修不及时维修等。

四、典型案例

莫名进入黑名单  消保委帮忙取消

【案情简介】

     2017119日,宿州市消保委接到尹先生投诉电话,其反映20171月发现2016616号有人用其丢失的身份证(20164月丢失)到宿州某通信公司代办点办理手机号码并欠费300余元。导致尹先生身份证被该公司拉入黑名单。尹先生要求该公司查明情况并解除身份证黑名单,将手机号码销户。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宿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为尹先生登记工单并联系被投诉通信公司核实情况。通过业务工单查询, 20166161752该身份证通过宿州市墉桥区某代办点办理入网手续,工单上有身份证复印件及客户签字,且在入网时该身份证原件通过读卡器读卡后办理的新入网手续。因尹先生确实丢失身份证,应该是有人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号码,被投诉通信公司申请为消费者取消黑名单,将手机号码销户,双方和解,消费者表示满意。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有效证件,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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