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消保委、省工商局《关于做好各级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工作的通知》(工商人字[2016]28号)文件精神,六安开发区于2016年4月份正式启动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工作,截止目前,改制更名工作圆满完成。
“六安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经开发区管委批复正式改制更名为“六安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保委组成单位涵盖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督、城管执法等与市民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的职能部门,并成立了以管委分管副主任为主任、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人为委员的第一届委员会,同时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具体执行机构秘书处,配备2名工作人员,人员已落实到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等由区财政全力承担。下一步,区消保委将在管委和上级消保委的领导下,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投诉咨询渠道,依法开展社会监督,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