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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夏”购买农资六注意

2017-06-16   来源:县消保委   作者:赵光明   浏览:1826
 

濉溪县消保委提醒农民:“三夏”购买农资六注意

目前“三夏”农忙开始,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农资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六点:

一是注意查验经营者的证照。即是否有《营业执照》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不要购买无证无照经营者或流动商贩的农资产品。

二是注意查验包装和标识。在选购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执行质量批准号、生产许可证号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三无”农资或无包装的农资产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

三是注意科学的使用方法。在使用农资产品前,要认真阅读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做到科学使用,不要只依赖经营者的介绍。

四是注意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索要信誉卡和发票,看自己所购物品的日期、名称、数量、价格、含量等主要项目是否填写清楚。要拒绝经营者只签名没有公章的字条。

五是注意保存样品。在使用农资产品的时候最好要留少量的样品和外包装,这样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好拿样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可以凭外包装、样品和发票等向有关部门投诉,以利于更好的维权。

六是注意及时维权。当农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要及时与经营者交涉,同时到消保委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便及时、有效地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或把损失压缩到最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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