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保委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夏季气温升高,细菌繁殖逐渐活跃,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时节。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饮食消费安全,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外出就餐看“笑脸”。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良好、餐饮量化等级较高的带笑脸的A、B级,并且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餐馆;外出就餐熟卤菜和凉菜冷食的选择要慎重,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烧烤和大排档要选择食材新鲜,制作卫生,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不混放的餐饮店或摊点,防止出现因食材不新鲜、食材交叉污染而导致的食物中毒。
二是食材选购追来源。食材选购尽量在证照齐全的正规超市、食品商店和食品销售点,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不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三是食品加工须注意。食品加工前要注意观察食材不要有霉变和变质,不吃发芽马铃薯,食品的加工要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不吃不熟的四季豆,不吃未经热水焯洗的鲜黄花菜,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杜绝生熟食品混放,杜绝生熟用具混用,防止交叉污染。
四是发生问题要维权。广大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外出就餐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市场监管(食药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切记保存好消费单据等证据。发现餐饮单位有违法行为或疑似食物中毒的,请拨打投诉热线12315、12331及时向市场监管(食药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