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定城消费者李某某至定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称其11日在定城镇某冷食批发部一店购买的和路雪迷你千层雪香草味冰淇淋1盒,产地太仓经济开发区东仓北路15号,生产日期2014年6月19日,保质期为24个月,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1年,执法人员随即赶到定城镇西大街定远县定城镇某冷食批发部,经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场所进门左侧第一节冰柜内发现1盒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生产的“和路雪迷你千层雪香草味冰淇淋”,生产日期2014年6月19日,保质期24个月,已过保质期。
消费者李某某请求执法人员在依法处理该违法案件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赔偿,我局最终依《食品安全法》处罚该冷食批发部20000元,责令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定远县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