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铜陵市>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新购手机质量问题维修维权案

2017-08-14   来源:义安区消保委秘书处   浏览:1405
 

6月28日,王女士投诉其于622日在位于义安区五松镇东门街某手机经营店买了一部华为手机,4388元,两日之内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店家反映,对方说返厂后28号就能换到新机,现在28号到了又说要一个星期,经营者未能在承诺期限内予以换机,一拖再拖,现在要求换机或者退机。

接投诉后,我工作人员第二天来到该手机经营店,了解事实情况,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最终,经营者同意给投诉人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手机。调解成功,消费者表示满意。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