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6日,消费者夏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10月15日在某公司办理的手机套餐业务,2017年5月19日发现该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增加了套餐费用内容,要求退还多交的费用。消费者多次协商无果后,到庐江县消保委请求退还多交的费用。
庐江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该公司公司取得联系,进行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在调解过程中,公司负责人称:由于工作人员衔接疏漏造成,消费者长期出差外地无法联系,所以未收到告知短信。经过消保委调解,该公司同意向消费者退还650元。
2017年9月16日,消费者夏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10月15日在某公司办理的手机套餐业务,2017年5月19日发现该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增加了套餐费用内容,要求退还多交的费用。消费者多次协商无果后,到庐江县消保委请求退还多交的费用。
庐江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该公司公司取得联系,进行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在调解过程中,公司负责人称:由于工作人员衔接疏漏造成,消费者长期出差外地无法联系,所以未收到告知短信。经过消保委调解,该公司同意向消费者退还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