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市消保委陆续接到崔先生、王女士等13余名消费者关于某餐饮企业预付卡消费的投诉,经消保委多次协调督促,10月中旬该餐饮企业终于和消费者达成退款协议,并办理退款手续,共计退款5万余元。
8月14日,消费者崔先生到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该餐饮公司办理预付卡,还有4000余元没有消费,目前该餐饮部停业装修,无法联系负责人,不知该如何维权。市消保委辗转联系上该餐饮公司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据了解,该餐饮部已于4月份发布信息,部分消费者未及时联系处理,崔先生就是这种情况。消保委要求该餐饮公司公布联系方式,及时处理余下消费者的预付卡问题。经营者表示会积极与消费者联系协调处理问题,崔先生的4000余元也很快退还。继崔先生投诉之后,陆续有任先生、王女士等消费者反映在该餐饮公司办理预付卡,无法消费,该公司迟迟不予解决。
市消保委多次联系该餐饮公司负责人,要求尽快解决,该餐饮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消费者的预付卡是在不同期间办理的,其中涉及公司转让问题,需要了解情况,分别处理,需要时间协调。由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沟通不畅,市消保委及时和消费者解释情况,同时跟踪经营者处理问题的进度。经过市消保委的不懈努力, 10月16日,经与消费者确认,经营者已退还10余名消费者的预付卡余额。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向消保委致谢。
鉴于此次投诉的部分消费者预付卡金额比较大,市消保委再次提醒消费者要理性办理预付卡,适度充值,切莫因优惠而过度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