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一、秉承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消费纠纷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处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程序,明确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对消费者诉求,主动协调沟通,快速和解消费纠纷,力争纠纷不出门。
三、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经营者应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四、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