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8年消费维权工作要点
2018年,濉溪县消费维权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放心消费创建”为载体,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为主线,上下联动,奋发作为,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全面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均衡充分发展,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新贡献。
结合我县的实际,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3.15”宣传纪念活动,促进维权意识提升。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是消保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的纪念活动将紧扣中消协确定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是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活动方案并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3·15”纪念活动和消费维权工作。
二是在新闻媒体开办“3·15”专栏专刊,宣传消费年主题和维权知识,发布消费警示,报道打假维权成果。
三是举行“3·15”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是运用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互动交流3.15消费维权。
五是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六是集中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七是召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公布2017年十大典型案例。
二、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促进消费环境改善。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消费维权机制,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将创建工作和监管创新行动有机结合,通过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诚信守法,惩治失信违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三是将创建工作和维权提效行动有机结合, 通过县镇联动、部门协作、整体推动的方式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快速处理机制,提升消费纠纷怏速反应和快处能力,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分流、快速调处、快速反馈、快速回访。
四是将创建工作与推进社会共治有机结合,通过发挥消保委的牵 头作用,形成部门协同的维权合力,媒体广泛宣传的社会效应,群众广泛参与的维权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 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围绕消费热点行业领域开展消费调查、测评与体验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建议,促进经营者整改,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快递、保险、医疗等领域的消费体察。
二是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公开点评评议。
三是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媒体记者对热点行业进行明察暗访。
四是委托第三方进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加强消费维权舆情分析,及 时了解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通过查询、建议、约谈等形式促进整改。
四、抓好重点领域消费引导, 促进消费平衡发展。
当前旅游、网络消费和老年保健品消费,问题较多,投诉频发,2018年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强化教育,正确引导,积极妥善处理好消费投诉和纠纷, 依法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老年消费调查和老年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发现涉及群体投诉的要及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加大惩处力度。
二是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持续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景区“五进”活动;广泛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 ”活动,借助“ i维权 ”App发展农村志愿者,组织开展农村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调查。
三是强化旅游、网络消费监督,继续开展旅游体察活动,对电商平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公开点评评议,促使其改进完善督促电商切实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等义务。
五、不断完善调处和解机制,促进多元化解效能。
一是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加大投诉调处力度,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
二是完善与法院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的功能作用,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和消费纠纷调处的刚性,扩大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在线和解,消保委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线链接。
六、加强消保组织队伍建设,促进履职能力提升。
按照健全机构、配齐人员、保障经费、完善工作规范的要求。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尽快恢复“县消保委秘书处”,并按照原核定的编制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为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在完成县消保委组建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各镇(园区)争取年内完成基层消保分会的组建工作;三是加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消保委秘书处人员的培训教育,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