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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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开展放心创建力推消费新模式

2018-04-24   来源:濉溪县消保委   作者:赵光明   浏览:2950

日前,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濉溪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放心消费创建基本原则。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行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科学引领、社会共治四大原则。

《实施方案》明确了放心消费创建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在全县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和镇(园区)、街道、社区。各类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资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金融、保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行业和重点领域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全县主要消费品竞争力显著增强,努力把濉溪建设成为省、市放心消费城市之一。

《实施方案》还要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解决消费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定期实施抽检,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根据《实施方案》,濉溪县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还将建立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每年至少对镇(园区)及有关部门创建工作组织一次督导考评,其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质量考核、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的重要内容,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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