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宽带业务维权案
【案例简介】
2018年3月25日,铜陵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转来了一起许先生的投诉,投诉内容是:前不久,许先生去某移动服务营业厅申请办理宽带业务,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后告知:许先生曾于2017年5月办理过宽带业务,安装地址是在义安区某小区住宅房。许先生很诧异,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不过许先生感觉自从2017年5月份开始,话费好像无故比以前多了,要求移动营业厅查清事实,退回自己多付的费用,对方不予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义安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该移动公司负责人,通过了解,许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许先生话费无故增多是因为收取了宽带费。经调解,商家同意把以前不是许先生办理的宽带迁移到许先生提供的地址,并退还了多收的200元费用,许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经营者擅自给消费者开通宽带业务并产生了相关话费的消费纠纷案。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通信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开通的上网、电话、短信和其他服务产生的费用,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在本案中,该移动服务营业厅未经许先生同意开通了宽带业务,产生的费用应该退还许先生,并应按照许先生的要求重新办理宽带业务。
案例提供: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秘书处 周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