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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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消保委秘书处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07-02   来源:灵璧县消保委   作者:刘传庭   浏览:8965

2018年以,在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关心指导和县局的领导下,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严格按照上级任务指标,结合我县实际状况,紧紧围绕消费年主题,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铺展开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高效务实,强化基础体系建设

1)完成消保委组建工作

按照省、市消保委的构建格局,灵璧县积极推动消保委组建工作,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17年年底,灵璧县人民政府下文成立第一届消保委全委会。今年3月13日,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灵璧县市场监管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县政府副县长、消保委主任张安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本届消保委的成立,形成了规格最高、代表性最强的组织架构,标志着我县消费维权事业将续写新的篇章。

(2)秘书处机构人员保障

 灵璧县消保委秘书处在编人员为3人,人员满编并在岗,为秘书处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完成全国消协组织系统应用信息更新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消协组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工作人员认真务实开展信息录入工作。经过与编办、民政局等部门机构的反复核对,及时、全面准确地更新信息。

二、认真履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开展查询、建议工作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消保委法定职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关于“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的规定,灵璧县消保委就消费者在就预存电费及中止供电是否履行预先告知义务,4月16日,向国网安徽电力公司灵璧县供电公司发出查询函,灵璧供电公司积极认真地按照灵璧县消保委发函的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灵璧县消保委作出书面答复,并将书面答复材料报送到消保委,并积极整改出现的问题,达到了预期的查询建议效果。

2)健全消费维权志愿者体系

为加强维权工作力度,消保委筹备组建了由11人组成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 确定了负责人及i维软件联络人,建立档案,专人管理,组织开展了3·15、放心消费创建等义务宣传活动。

三、扎实推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1)定期发布消费提示

为加强消费引导,灵璧县消保委定期发布消费提示,上半年在省消保委后台共发布2篇:《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及《集贸市场推销净水机 购买要谨慎》,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让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农村集贸市场产品的推销方式,警惕营销陷阱。

(2)建立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

     为进一步推进老年消费教育工作,灵璧县消保委在老年大学设立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将定期深入老年大学开展一系列的消费教育活动。

(3)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

灵璧县消保委积极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 6月22日上午,宿州市消保委联同灵璧县消保委,于我县娄庄镇宣圩村,共同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的农村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市消保委秘书长余兵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并参与宣传。活动为该村消费者共发放指导手册650余份,法律法规宣传单1700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及投诉3件,为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积极进取,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1)认真受理投诉、咨询工作

投诉受理是消保委秘书处日常工作之一,消保委秘书处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受理过程中,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取向,以客观、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处理过程中认真调查取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灵璧县消保委2018年上半年共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62次,办结投诉7起,涉案金额72253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165元。办结投诉中含商品类5起,占投诉总量的71.4%;服务类2起,占投诉总量的28.6%。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报送工作

报送《投诉月报》6次、《受理投诉情况季度统计表》2次、季度投诉分析2次、报送及发布年度投诉分析报告1次;报送网站后台《工作月报》6次、省消保委网站后台转办投诉回复率100%;报送年度典型投诉案例4个。下文督促入盟企业建立和解工作机制,按季度报送《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和解情况统计表》联合灵璧县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多次参与法院诉前调解。

五、媒体合作,扩大新闻宣传效应

(1)开展“3·15”纪念活动

     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宣传品质消费的理念,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由灵璧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办的纪念活动在钟灵广场隆重举行。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28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约213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0余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平台信息更新

 上半年灵璧县消保委完成省消保委网站平台信息更新16次,超额完成市消保委每月更新2次的要求,充分发挥了省消保委网站平台的宣传作用。

(3)媒体合作

     灵璧县消保委联合灵璧县电视台,发布放心消费宣传标语,在屏幕上滚动播出飞字,为宣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六、多方协调,推动放心消费创建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灵璧县消保委制定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上报签名承诺企业1800家,完成县示范企业(店)认定102家,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参创单位、示范企业(店)正在陆续录入网站,积极配合市消保委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抽查工作,及时报送创建工作总结。

七、加强联动,提升各项工作成效

上半年以来,我委联合市消保委先后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及品质消费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的农村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得益于市消保委的鼎力支持,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八、下半年工作思路

以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维权服务工作,为建设美好灵璧作出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委将进一步围绕年主题,加强与媒体合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和投诉受理活动。

(二)加强信息化和基层组织队伍建设。

1、加强网站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完善网盟登记、网上受理投诉并及时处理或解答。2、建立、巩固和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并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

(三)开展消费教育指导活动。

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或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消费教育课堂、讲座等消费引导工作。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四)加强社会监督和查询建议工作。

1、就消费热点、投诉焦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评议工作,并形成消费调查评议报告。2、对重点行业、热点问题进行点评;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查询、建议。

(五)按时、保质完成投诉处理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消费者的投诉调解工作和《投诉月报表》、《受理投诉情况季度统计表》及季度投诉分析。完成投诉信息网上直报。

(六)与“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企业开展联动活动。

(七)继续开展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八)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灵璧县消保委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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