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宋女士2010年7月份在我市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当时,商场给了宋女士一张10年免费保修金卡,告诉宋女士可以凭着手里的保修金卡在十年内,免费维修。现在宋女士的空调出现了问题不制冷,宋女士先是联系该空调的售后要求上门维修,售后听说宋女士的情况后,表示维修需要付费,随后,宋女士又到找到商场,但是现在商场里该品牌空调已经撤柜,宋女士还打电话到厂家,厂家表示宋女士家购买的空调机型不符合十年免费维修范围,不能免费维修,就这样三方推来推去,宋女士凭着金卡十年免费维修空调的事情一直无法落实。无奈的宋女士来到蚌埠市消保委,希望消保委出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蚌埠市消保委接到宋女士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和三方取得联系,据品牌售后和厂家反映,因为宋女士家里购买的空调属于该品牌低端款型,不在十年保修期内,但是,宋女士当初购买空调的时候,所销售的商场给宋女士的金卡上并没有注明款型一说,现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不能让消费者承担责任。最终,在市消保委的几番调解下,厂家答应给予宋女士免费维修空调,并于宋女士投诉当晚上门给空调维修好,宋女士对市消保委快速高效的处理态度非常感谢,对圆满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专门来电表示感谢!
宋女士遇到的空调维修事件,并不多见。按照规定,企业必须保证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三包,同时,可以做出高于国家三包的保修承诺。希望以后商家在做出类似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时候,必须严谨,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十年承诺,必须一诺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