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2018-08-30   浏览:9235
 

2018827日下午1630,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在池河镇池河中学附近的XX汽车修理厂花费了1700多元修理费,其中对点火线圈200/个(共3个)和防盗解码300元的价格不满,称修理人员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进行了汽车配件更换,要求调解。

  投诉举报中心随即将案件转至池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828日上午打电话与举报人许女士取得联系,举报人称已找过中间人进行调解,经营者不予理睬,在没有结果又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投诉的。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举报人当时修理汽车情况和具体诉求;然后到XX汽车修理厂了解情况。

   执法人员认为:经营者在更换汽车配件时未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应负主要责任。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退还给消费者2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务必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厂家消费,并索要正式发票、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武忠洋)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