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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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介

2018-09-28   来源: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   作者: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   浏览:10388
 

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前身为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协会, 2017321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71212日,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成立并召开了成立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全委会42名组成人员,并产生了第一届全委会领导机构:义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月晴当选为义安区消保委主任,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查晓顺当选为常务副主任。

义安区消保委将以成立为契机,创新举措,依法履行好消费维权新定位、新职责: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宗旨服务意识;二是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三是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努力构建消费维权平台,发挥社会整体合力;五是大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新成立的消保委组织,依然是消费者联系最紧密的组织,依然是消费者可以值得信赖的组织。我们的使命将更加艰巨,我们的责任将更加重大,我们的工作也将会更加有意义,更加有特色。我们会牢记使命,切实担当起责任和义务,努力把消保委组织打造成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高的队伍,做到心存敬畏、牢记底线,能够坚守廉洁自律、道德操守,让社会放心、让消费者满意。

根据《消法》规定,义安区消保委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目前,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公章已正式启用,其办事机构“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也已经区编办批复同意更名为“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并完成了相关变更事宜。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现任主任:路月晴   

现任常务副主任:查晓顺    

现任秘书长:焦晟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九楼918室 

邮编:244105   电话:05628817315881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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