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以来,池州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重点围绕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在日常生活消费领域和旅游、电子商务、快递、保险、食品药品等特定行业领域,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经营者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商品退换货和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度、先行赔付制度。倡导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深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一年来,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积极落实中央、省关于放心消费创建各项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工作,放心消费创建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县、区也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对照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和创建管理办法,做好对参创经营者和示范企业(店)的培育、指导、监督和管理;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对社会反响好、消费者满意度高的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通过媒体加大宣传,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影响,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我市放心消费参创经营者共145家,经考核组实地调查、审核相关材料并书面征求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共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6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