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放心消费参创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消保委、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放心消费参创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消保委字)〔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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