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喻先生投诉称2018年5月在某婚妙摄影店办了1000元充值卡。当时商家送了一个699的拍照套餐,拍过之后其不满意,和商家协商将免费的699套餐换成付钱的499套餐,并将1000元充值卡里剩余的钱退还,商家不同意。请求维权并要求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被投诉的某婚妙摄影店核实并了解情况。经了解,该负责人称投诉内容属实,其称已告知消费者可以重拍或者消费者也可以将该1000元充值卡转让给他人使用。针对该店负责人一番话语,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细致的讲解了相关条款以及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最终该负责人同意将充值卡内多余的500元钱退还给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