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唐女士投诉称其老公于2017年12月26日在某品牌手表专柜给其买了个手表,因当时天冷,并未常带,于2018年3月中旬拿手表佩戴时发现该表已经不转动,经厂方鉴定是机芯坏了,称可以维修,其不同意,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请求维权并要求换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被投诉的某品牌手表专柜核实并了解情况。经了解,该店店长称投诉内容属实,并已告知消费者不符合退换货条件,但可以提供免费维修服务。针对消费者提出的怀疑该手表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诉求,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和被诉方沟通,要求提供该款手表相关证据材料。后经该表总经销确认为正品真表。将情况告知消费者,表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