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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消保委发布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2018-12-29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6859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又到了一年的消费高峰期,为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文明、科学、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池州消保委结合消费投诉热点和假日消费特点,向广大消费者做出以下提醒

一、适量购物,避免冲动消费消费者选购年货时,建议根据自身需求购物,适量就好,不要跟风购买不需要的商品,也不要轻信商家惯用的节日大甩卖等销售陷阱,减少节日购物的盲目性。

二、谨防“网红食品”忽悠伴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在各大购物网站和朋友圈中,打着“养生”“保健”等招牌的“网红食品”开始走俏。但调查发现,这些食品大多金絮其外,宣传噱头胜过内在质量,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广大消费者选购年货,要选择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品牌信誉度高、产品质量稳定的商家,购买食品后要留存相关购物凭证,以便退换货和维权。

三、防范低价旅游陷阱打着“低价”“返利”等各种名号吸引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旅行产品时有出现。低价旅游团大都是通过诱导参团消费者购物、降低食宿标准乃至中途加价等形式牟利,消费者为省小钱却可能最终掉入商家精心设计的陷阱得不偿失。此外,一些不法商家通过推出旅游预付卡等形式,吸引消费者一次投资,许诺后续福利。这些促销产品看似十分诱人,但已经出现多起商家卷款跑路,消费者投诉无门的情况。为此,我们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信誉较高的旅行社,要签订正式合同,认真查看相关条款,明确行程安排、景点数量、餐饮、住宿和交通标准、是否有购物点及次数等,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四、年夜饭、婚宴等需提防“霸王条款”元旦、春节期间是新人举办婚宴、预订年夜饭的高峰期,由于理想的宴会场所预订困难,“霸王条款”在年夜饭、婚宴消费中“抬头”趋势,主要体现在:一是除了正常餐饮收费外,酒店巧立名目,收取服务费、场地费等不合理费用。二是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强迫消费,如指定婚庆公司、规定预订桌数、当日只能加桌不能退桌等。在此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婚宴前一定要仔细考虑各种细节,事先与商家协定好双方要承担的责任,以免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池州市消保委再次提醒大家:如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情况,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据,及时向当地消保委组织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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