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查处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案件概述】
2018年7月3日,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自己购买的148g陶吉胶原蛋白果汁果冻(散装称重),该食品包装袋上标注的配料表显示有“库拉索芦荟凝胶”,但未标注摄入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第1号公告》规定,该产品应当标注每日摄入量,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7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述投诉,对当事人位于巢湖市巢湖中路79号的经营场所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5月17日从合肥爱味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陶吉胶原蛋白果汁果冻(芦荟味),共计6件,每件10.8斤,进货价为151.2元/件,14元/斤,进货总价为907.2元。该产品包装袋上标注的配料表显示有“库拉索芦荟凝胶浓缩汁”字样,也标注了“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但未见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50.56元;罚款5000元。
【启示建议】
这是一起涉及果冻食品标签不规范的投诉举报典型案例。投诉举报机构及案件承办单位反应迅速,有效介入,确保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违法行为正在发生,对固定案件证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对现场涉及的产品、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取证,寻找违法证据材料。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当事人对食品标签有关法律规定不了解,针对这一现象,建议要做好对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标签方面规定的培训宣传工作,督促经营户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关口。消费者如果发现自己购买的食品标签不规范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