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消保委下发文件,金安区“安徽旭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六安市嘉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明月港湾世纪华联超市”、“六安市申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梅山路二店”3家企业(店)荣获“六安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自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金安区消保委按照金安区政府《关于印发金安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18〕26号文件)和上级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程序和任务。成立了由区24家成员单位组成的金安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质量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形成“政府引领、部门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普遍响应”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和参与创建单位制作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悬挂放心消费标语条幅,积极推荐申报。全年共发放金安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手册200余份,确定64家单位为我区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经培育指导,督查整改,由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示后最终确定32家参创企业为“金安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其中3家获“六安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