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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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警示

2019-01-31   浏览:3797


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各类年货、餐饮、旅游等即将迎来消费高峰。肥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确、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窗体底端

       节日出行  安全第一  

自驾车出行的消费者,应提前做好车况检查和出行线路规划,尤其需要关注旅行沿途天气状况,对于特殊天气等因素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外出游玩时,应当将孩子置于大人的视线范围内,确保出行全程安全。选择跟团旅游的消费者,首先要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等。

购物消费   品质为先

春节是购物消费旺季,消费者在购买年货及其他消费品时,应认清商家的打折优惠等宣传噱头,不要相信商家绝对化的宣传广告用语,避免选择问题频发、态度恶劣、整改效果差的平台。注重对商品品质的追求,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等。

崇尚节俭   倡导环保

春节期间也是各类礼品的销售旺季。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礼品应避免华而不实的商品包装,崇尚节俭、朴素,倡导环保节约,养成绿色消费好习惯。家庭外出就餐尽量根据人数定量,餐饮住店尽量减少一次性餐盒、纸杯、吸管以及浴巾、床单等商品的消费,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坚持量入为出,不攀比奢侈,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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