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事关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今年的“3?15”来临之前,马鞍山市消保委联合马鞍山日报社开展了消费环境调查,旨在了解全市消费环境总体情况,收集广大消费者意见建议,以便不断提高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本次调查主要依托马鞍山日报、马鞍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采取不记名方式,共发放问卷1596份,其中有效问卷1595份。问卷共设置了12道题,从消费安全环境、消费诚信环境、消费维权环境以及消费者基本满意度等几个维度设计指标,充分反映了马鞍山消费环境状况。
一、消费安全环境调查情况
这一维度主要设计了3道题目。对于“您经常使用的消费方式”这一问题,网上购物和实体店购物成为主要购物方式,并且两种购物方式同时使用的人很多。1595份调查问卷中,选择“网上购物”人数超过“实体店购物”人数,网上购物选择率达60.3%,实体店购物选择率为55%。
对于“实体店与网店标注的商品信息可信度”这一问题,58.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实体店高于网店”,15.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一样诚实可靠”。
对于“结合个人消费经验,您认为以下商业集中区,哪个让您消费时最为放心”这一问题,本次选择了团结广场商业区、万达广场商业区、星隆国际广场商业区和解放路商业区四个43.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团结广场商业区”,37.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万达广场商业区”,9.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解放路商业区”,9.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星隆国际广场商业区”。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的消费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网络平台消费渐成主流,但对比两种消费方式,后者的可信度更高。而在实体店消费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新商圈不断崛起,越来越得到市民的认可。
二、消费诚信环境调查情况
这一维度设计了2道题目。对于“您是否与商家产生过消费纠纷”这一选项,61.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偶尔”,17.2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从不”,仅有0.1%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总是”。
7成被调查对象认为食品质量、餐饮服务、旅游休闲、美容美发、家具家装等消费领域最容易发生纠纷。其中,43.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食品质量,36.2%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餐饮服务。10个选项中,选择“交通工具”的人最少,只有10.7%。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消费市场总体诚信度较高,消费纠纷发生率较低,但食品质量、餐饮服务、旅游休闲等领域仍是纠纷高发区。
三、消费维权环境满意度调查情况
这一维度设计了5道题目。对于“您如何解决与商家产生的消费纠纷”这一问题,72%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与经营者协商解决”,18.9%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请消保委或调解”,只有1.7%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向法院诉讼”。
对于“您对商家处理纠纷的结果是否满意”这一选项,5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比较满意”,1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不太满意”,8.4%被调查对象选择“很满意”,这表明多数市民对商家处理纠纷的结果持肯定态度。
对于“您认为自己是否了解消费者权益方面相关知识和维权技能”这一选项,43.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比较了解”,29.9%的对象选择“不太了解”,只有5.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非常了解”。
对于“您愿意获取哪些方面的消费维权知识”这一问题,“消费常识”“法规政策”“常见问题提示”是被调查对象最想了解的维权知识,其中,“消费常识”选择率最高,达55%,“法规政策”次之,达46.3%,“常见问题提示”选择率44.6%。
调查显示,超过8成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加强监督、诚信经营、消费者自我保护是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主要途径。其中,强化监督的呼声最高,63.8%的被调查对象都认为政府部门应严格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消费维权环境总体向好,多数消费者能接受商家处理纠纷的结果,并且近半数消费者比较了解消费维权知识和技能。
四、消费者基本满意度调查情况
这一维度设计了2道题目。对于“您对我市消费环境是否满意”这一问题,56.5%的人选择“基本满意”, 16.7%的人选择“非常满意”,只有1.9%的人选择“不满意”。
而对于“您认为我市的消费环境哪些方面最让您满意”这一问题,“消费便利性”“商品种类”“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这四个方面满意度较高,其中“消费便利性”满意度达42.9%,“商品种类”满意度达36.9%,“商品质量”满意度达34.3%,“服务水平”满意度达32.1%。但是“消费知情权”“消费设施”两个方面,消费者的满意度稍低,“消费知情权”满意度16.3%,“消费设施”满意度20%。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总体较为满意,消费者对消费便利性、商品种类、商品质量等满意度较高。
五、意见与建议
通过调查,我委认为马鞍山消费环境总体满意度较好,但部分消费领域的消费满意度指数不高。为此,马鞍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㈠严格市场监管,加强质量建设,提振消费者信心
调查发现,食品质量、餐饮服务仍是消费者较为担忧的领域,所以建议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要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净化消费环境。大力推进质量提升、质量创新和品牌建设。让质量和创新成为企业的生存法则,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能力与质量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提振消费信心。
㈡拓宽宣传渠道,突出重点,营造维权教育氛围
调查发现,多数消费者希望能了解到更多的消费常识和法规政策,因此建议各相关部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食品、装修装饰、旅游休闲等重点消费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者、老年消费者、学生等重点消费群体,让他们能消费、会消费、敢消费。
㈢畅通维权渠道,强化协调配合,提升维权效能
在调查以及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应理顺不同消费纠纷投诉处理渠道的层次性和递进性,充分发挥每种渠道的优势作用。一是完善消费者与商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或市场开办方)之间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商家积极化解消费纠纷。二是加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的前置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调解。三是不少消费投诉时会以投诉+举报的方式向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承担不同行政职能的市场监管部门应承担各自的行政调解职能。四是深化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应在消费纠纷投诉处理方面经建立合作制度。提高消费投诉处置效能,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马鞍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