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来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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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洗衣物染色维权案

2019-04-30   浏览:8307
 

【案例简介】

    20194月,消费者某女士到来安县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干洗店干洗一件价值一千元衣物,取衣物时发现衣物染色,与购买时的颜色有色差。多次和干洗店负责人沟通如何处理和赔偿事宜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到来安县消保委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消费者反映送去的衣物为纯白色,经干洗店干洗后,衣物整体并不是纯白色,但是,对于染色的说法,双方说法不一。消保委工作人员在依法依理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商家补偿消费者450元,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中,经营者与消费者对于衣物被干洗损害的责任认定出现分歧,并且双方都无法提供强有力的直接证据证明各自的说辞,是导致本案调解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本案中,商家有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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