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区消保委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上级工作部署,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和社会监督,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构建新时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我区民生幸福、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一、联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促进信心增长、环境改善。
1、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责任到人,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净化乡村消费市场,助力乡村振兴,消保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扎实推进。
2、与监管创新行动有机结合。通过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诚信守法,惩治失信违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3、与维权提效行动有机结合。通过各地联动、整体推动的方式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快速处理机制,提升消费纠纷快速反应和快处能力,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分流、快速调处、快速反馈、快速回访。
4、与推进社会共治有机结合。通过发挥消保委的牵头作用,形成部门协同的维权合力,媒体广泛宣传的社会效应,群众广泛参与的维权氛围。
二、大力倡导绿色文明消费,促进消费升级、品质提升。
5、组织消费者与绿色、智能等新兴的商品和服务零距离接触,通过体验、观摩、讲座等形式,引领新消费。
6、发挥消保委优势,联合媒体,围绕消费热点,投诉多发点,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开展消费领域辟谣工作,防范消费风险,倡导科学消费。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指导活动,强化消费监督,组织开展“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倡导诚信经营氛围”食品、餐饮服务等领域消费体察活动。
7、强化信息消费、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领域研究,为制定消费政策、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强对现存标准问题研究,推动商品领域、服务领域标准完善。
三、认真督促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市场有序、公平竞争。
8、围绕建材家装、保险、旅游、家电售后服务、通信服务、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消费调查、评议,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媒体记者对热点行业进行明察暗访;对部分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公开点评评议。
9、积极参与立法立标和消费政策听证等工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言献策。
10、试点开展推进线下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货工作,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11、采用倡议书、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对市内各重点商超、行业经营者进行诚信经营教育培训、指导。
四、不断完善调处和解机制,促进多元化解、效能提高。
12、继续做好接待处理消费者来访、来电、来信、网络投诉咨询工作,解决好重大典型案例,指导各地做好投诉处理工作。综合运用公开披露、约谈、劝谕等手段,及时化解消费风险、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13、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加大投诉调处力度,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
14、继续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支持诉讼等工作协作机制,加大与检察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强化与公安部门“110”联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引发的矛盾,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创建文明城市服务。
15、提高消费维权信息化水平,推广电商直通车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构建消费投诉受理信息化平台。
五、持续关注重点人群领域,促进平衡发展、充分发展。
16、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有计划地开展老年消费系列讲座、维权等工作,发现涉及群体投诉的及时报告执法部门,加大惩处力度。
17、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网络、老年、农村和金融等消费领域,契合年主题聚焦预付费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等信用严重缺失问题,持续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消费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揭示经营者在消费领域的失信行为,增强消费者防范欺诈能力。
18、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反映消费者呼声诉求,着力优化我区消费环境。
六、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促进素质提升、监督提效。
19、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城乡多点联动,开展广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扩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影响,展示维权成果。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综合执法行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发布典型案例及相关行业投诉情况,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进行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和诚信教育。
20、打造消费维权品牌栏目,在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泛合作的同时加强与广电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协调,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和传播深度,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大消费维权、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的宣传。强化自媒体建设,积极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作用,渲染消费维权氛围,增强正面宣传效果。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法知识,传播依法维权、科学消费理念。
21、拓展户外宣传渠道,利用户外广告牌等载体开展公益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扩大消保委的影响力,提升消费者的维权素养,营造浓厚的维权氛围。
七、着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促进能力提高、社会共治。
22、组织召开区消保委一届三次会议。
23、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好“两个维护”,提升干部队伍的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维护好消保委公信力。
24、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履职保障。加强人员学习培训,总结交流经验。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构建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符合党和政府要求、更好服务广大消费者的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区域交流合作,组织1-2次外出学习交流,借鉴发达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经验做法。
25、切实发挥消保委在促进社会共治中的牵头作用,建立健全消保委成员单位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费维权职责,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并定期报告工作动态,做好线上互动、线下走动。发挥律师、记者、专家、调查员等维权志愿者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消费维权,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消费市场环境。
26、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辅助决策作用,加强新时代消费维权形势与任务的研究,为党和政府重视消保委工作和消费维权依法履职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