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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中庙市场所查获82桶“问题”包装饮用水

2019-05-21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中庙分会   作者:巢湖市消保委中庙分会   浏览:1821
       近日,中庙市场所的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一家食品经营单位在售“问题”桶装包装饮用水,并依法进行了扣押。对此,店家表示不解:产品是今年4月13日生产的,通风条件下保质期为2个月,直至案发时,并不存在过期变质的情形,何来“问题”之说?
       执法人员解释到,所谓的“问题”,特指该批产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2017〕53号),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但是该批桶装水,标签上的生产许可证仍使用了“QS”标志,“QS”证已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该店家的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目前,该所已对经营该批标签不符合规定“问题”产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相关案件线索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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