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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消保委发布“六一”儿童节消费警示

2019-05-28   来源:濉溪县消保委   作者:赵光明   浏览:5048

“六一”儿童节将至,各类儿童商品和服务成为消费热点,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日前发布“六一”国际儿童节消费警示,提醒家长在选购儿童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保持理性,科学消费,不要盲从。

一是理性消费,警惕“低价”诱惑。儿童节前夕,各类套餐活动层出不穷,例如:儿童摄影、亲子旅游、儿童套餐等,某些商场、商家打出“全城最低价”“跳楼甩卖”“0元秒杀”“买一送一”等吸引眼球。面对低价诱惑,消费者要特别留意,看清商家的具体规则,认真阅读有关合同或协议,不要被商家低价、优惠等促销方式所影响,忽视了低价背后的附加条件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二是儿童玩具,认定“3C”标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儿童玩具(童车、电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等)、泳具必须经过3C强制性安全认证,并在产品上贴有3C标志。因此家长在购买儿童玩具时,要注意是否有“3C”标志。对于新上市的具有攻击性、外表颜色鲜艳、有强烈异味的玩具,家长要多注意,这类玩具可能不利于儿童身体健康。

三是儿童食品,认准“QS”标识。儿童因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抵抗力较弱,家长选购儿童食品时,认真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地址、配料表、字体印刷是否清晰,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商场购买,不要随意购买流动摊贩制售的食品,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留存证据,合理维权。在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和服务发票,遇到消费纠纷,可向当地消保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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