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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停车被要求缴费维权案

2019-07-03   来源:投诉举报中心   作者:CJ   浏览:1469
 

【案例简介】

20191月,城区的张先生前来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称在城区某大型超市购物时,将汽车停在该超市的停车场,购物结束后取车时,被告知停车超过30分钟要缴纳停车费,但经投诉人与停车场工作人员核对,实际停车只有24分钟,无需缴费,该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请求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诉后,前去被投诉的超市停车场了解情况,经了解,投诉人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调解,该超市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已向投诉人道歉,投诉人表示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规定,该超市停车场在记录停车时间时,应当按照实际时间来收费,保证计量正确,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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