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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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消保委联合市场局成功查处儿童服装问题

2019-07-11   浏览:15872

【案情简介】

2019年424日,望江县消保委根据消费者投诉,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共同配合下,发现吴某经营的天猫网店涉嫌销售不合格童装,并报经批准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公司现场,展开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实,当事人某从2019年1月份开始在天猫商城经营的天线蚂蚁旗舰店内售卖一款名为“女童春装时尚夹克上衣潮”的童装。该款童装帽子上有绳带且有自由端,其标注适用年龄为3岁及以上儿童。该公司只在网上销售该款童装,自己不生产童装,生产和发货地点都是浙江湖州织里的生产企业,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和仓库内未发现该款童装的样品和库存。经查,该款童装共销售了32件,涉案货值金额1440元,违法所得金额928元。该款童装已于2019年4月24日被我局责令下架

2019年523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该款童装的行为,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4.4.3的国家标准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警示】

在此,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为孩子选购儿童服装时应注意四点:

第一,要仔细查看服装上的标签和吊牌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商标、中文厂名、厂址,型号标识,成份标识,洗涤标识的图形及说明,产品的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及其它标识。

第二,要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选购童装应从柔软、透气、舒适、安全和健康等方面来综合考虑。尤其是给2岁到5岁的儿童购买服装时更要注意,不少童装的面料和装饰里含有荧光粉、福尔马林、游离甲醛等有害物质,孩子一旦穿上这些含有有害物质的衣服,会引发皮肤过敏,出现红肿、发痒等症状。

第三,要认真检查服装外观、面料质量有无缺陷,如上衣是否有帽绳及自由端、钮扣是否牢固等。

第四,要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关于儿童服装商品的质量监测信息,不要购买不合格的儿童服装商品。

购买童装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购物票据,如出现纠纷或者买到不合格童装时,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和当地消保委的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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