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埇桥区消保委砀山县消保委萧县消保委灵璧县消保委泗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违规收取续保押金 消保委助力维权

2019-08-01   作者:赵元春   浏览:20346

2019年7月,宿州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盛先生投诉,盛先生称其在宿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一辆轿车,提车时缴纳2000元保险押金。第二年因盛先生未在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续交保险,该汽贸公司拒绝退还续保押金。盛先生多次到该汽贸公司协商无果。

接诉后,宿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经调解,被投诉汽贸公司现场退还盛先生2000元保险押金,双方和解。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