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河市监所成功处理一起关于电动车质量问题的消费维权纠纷。
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去年在某电瓶车销售点购买的电瓶车,今年发现该电瓶车的电瓶蓄电能力下降,影响功能使用,认为该车电瓶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赔偿。商家认为,该车电瓶已经超过质保期,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双方争执不下。
王河市监所执法人员通过耐心细致,情理结合,反复调解,商家考虑该车电瓶刚过质保期,最终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
近年来,该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数次调解购买婴幼儿用品、农用机械、网上购物等消费维权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