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裕安区消保委在区委、区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消保委的关怀指导下,在区消保委各分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注重消费教育与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消费投诉咨询工作,提高社会公信度
2018年裕安区消保委及投诉中心共受理消费咨询1200余人次,消费申(投)907件,解决761件,办结率83.56%,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1万余份,开展大型城乡宣传咨询活动11次,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
二、开展2018年“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2018年“3·15”期间,共设立主会场1个,分会场10个,现场接受消费咨询520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15件,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整个“3·15”活动,既办的勤俭节约,又轰轰烈烈,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为隆重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裕安区消保委制定了《裕安区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方案》下发到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消保委分会。3月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向东主持召开了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消保委分会会长会议,布置安排“3·15”活动具体事项,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2018年度“3·15”活动。
(二)、在万达广场与市消保委联动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当天,裕安区消保委根据市消保委安排,与市消保委等市直部门联动在万达广场开展3.15现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裕安区消保委、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中心、法制股、经济检查执法局、食品股以及商广股在活动现场设立现场投诉受理台、法规宣传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以及为民服务台,努力营造活动氛围,并动员多家企业在活动现场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宣传活动以及让利促销活动,让消费者了解消费维权知识,切实维权自身合法权益,享受节日带来的实惠。
(三)、各市场监管所、消保委分会在辖区所在地纷纷设立宣传咨询台。
在活动纪念日当天,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消保委分会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3.15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安放彩虹门、升彩球、投放LED电子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感受到节日的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力地保障了城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承办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最喜爱的商家评选活动
今年年初,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商业领域诚信水平,强化诚信意识,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裕安区消保委承办了“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最喜爱的商家评选活动”。此次活动由裕安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区消保委以及安徽小马过河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承办,评选活动面向全区已登记注册的酒店、百货商场、综合超市、旅行社、景区、专卖店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动通过申报推荐、初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终选等阶段评选出前第10名、前第20名,分别授予“消费者最喜爱的商家”和“消费者最具人气奖”奖牌,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和宣传。此次活动受到了裕安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户的高度关注积极参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积极筹备裕安区消保委成立大会,成功举办消保委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
2018年4月24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原区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经裕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共有31个区直单位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发区分局)作为其成员单位,同时各成员单位共委派76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裕安区消保委第一届委员会。裕安区消保委的成立是为了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消保委组织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人员组成坚持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体现消保委职责的法定性、公益性和权威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新红在大会上作了“依法履职创新维权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工作报告。
五、认真做好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为促进裕安区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消保委、工商质监局部署和要求,我局和区消保委主要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2018年4月24日,在裕安区消保委成立大会上,我区同时召开了裕安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向所有参会单位和人员发放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材料汇编。
(二)、积极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并以区政府名义出台了《六安市裕安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六安市裕安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李鸿斌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高宗福、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谢新红担任。区直23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我区以新成立的裕安区消保委名义下发了裕消保委【2018】2号《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裕消保委【2018】3号《关于开展全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落实了市消保委、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工作力度。
(三)、区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由各市场管理所、分局、经济执法局(举报中心)、稽查大队和区消保委秘书处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裕安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省、市局、市消保委出台的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关文件,成立了“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谢新红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向东任副组长,各管理所所长,分局局长,经济执法局(举报中心)、稽查大队、区消保委秘书处等区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区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宣传培训工作早在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3月13日召开的“3.15”活动工作预备会议上就已经开展了。
(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消保委、市工商质监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印制了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标识300套,宣传牌匾13块,放心消费专用档案袋500个,并定做了“2018年度裕安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铜牌30个。
(五)、区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顺利。6月份区局各基层管理所、分局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工作,各单位在各自辖区摸底推选出69户放心消费参创单位,并为参创企业(店)发放宣传材料,填写参创活动相关表格,张贴放心消费标识和牌匾。7月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由各管理所、分局推荐,在69户参创单位中拟定了32户放心消费创建县级示范单位,根据示范单位审核认定标准和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了由区税务局、商务局、物价局、旅发委、个民协以及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裕安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店)认定会”,通过各参会成员单位共同考核,我区认定了“六安白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等32家企业(店)为裕安区2018年度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店)。
九月份,根据市消保委、市工商质监局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派专人采取上门授牌形式将32家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铜牌逐户发放到位,同时培育推选4户区级放心消费企业参加由市消保委、市工商质监局开展的市级放心消费创建企业评选活动。
2018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已圆满结束,此项工作我局完成并超额完成市消保委、市工商质监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六、积极做好2018年度《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的征订工作
根据省、市消保委文件要求,裕安区消保委积极做好2018年度《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的征订工作,
要求区局各所消保委分会,把报纸、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作为宣传国家政策的重要手段,并作为我区消费维权和消费指导主要理论工具,力争做到每一位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和每一个消保委分会、联络站、投诉站工作人员都能看到报纸、杂志,同时,尽可能动员更多的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单位积极订阅。2018年度我局共完成了260份《中国消费者报》和25份《中国消费者》杂志的征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