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巢湖市市场监管局来说,利用好职业打假信息可以规范市场,但应对不当也会引发职业打假人的复议,浪费行政资源。
对于职业打假行为,支持者认为其可以有效监督经营者的不法行为,反对者认为其以牟利为目的,存在“小题大做”甚至“无事生非”的碰瓷行为。
职业打假人是指具有一定对商品的专业鉴别知识,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不合格或不合规的商品,然后以消费者身份向有权机关主张权利,索取高额惩罚性赔偿的个人或组织。打假是好事,法律规定打假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表明法律鼓励打假。打一次假是好事,打十次假不可能变成坏事。如果多次打假者可以定义为职业打假者。那么如何做好职业打假人相关工作呢?
最关键的还是需要市场监督部门发挥职能、积极作为。坚持加强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科技监测,强化对重点虚假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突出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虚假违法行为。努力促进巢湖市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要完善投诉调解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处理职业投诉行为。明确行政调解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投诉受理要件、终止处理、现场调解、终止调解等相关规定,对职业投诉依法把好受理关口,强化程序意识,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巢湖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