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市消保委关于全市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及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荐、审核相关情况的汇报。各参会单位立足职能,现场对拟公示的123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评审,发表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集中评议的目的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广开言路,广纳箴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培育、认定一批品牌凸显、品质过硬、诚实守信的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面,推动合肥经济发展。
潘守银强调,开展“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基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有力举措,既顺应经济发展趋势,又适应消费市场需求,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提升市场主体品牌品质意识,构建安全、诚信的放心消费环境具有积极重要意义。
潘守银要求,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具有标杆和引领作用,要结合会上各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对拟公示的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筛选,确保质量过硬。要一以贯之坚持“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的创建工作导向,多种形式,多样手段,抓常抓长,加大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把提升品牌意识、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诚信守法经营转化为市场主体的基本认知和行动自觉,渗入企业文化和血液中,让积极主动参与创建、比学赶超争当示范在广大市场主体中蔚然成风。
会议评议后的示范单位名单,将在向社会公示后正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