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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有奖销售纠纷

2019-11-15   来源:琅琊区消保委   作者:叶剑锋   浏览:1546

徐先生于20198月份,从超市购买了几箱“xxx”牌白酒,在家庭聚会饮用时发现,其中有一瓶中了奖,奖品为“华为P9 plus”手机一部,遂在超市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位于人民广场“xxx”滁州总营销处,要求兑奖,但营销处的工作人员采取拖延推诿的方式,先说可以兑现白酒,徐先生未同意,工作人员又说也可以兑现1400元现金,并宣称最终解释权归“xxx”牌白酒所有,据徐先生交待,营销处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用语较失礼,让徐先生精神上感到受到侮辱,所以来我所投诉。

清流所工作人员在详细听完徐先生的叙述后,立即联系“xxx”滁州总营销处,第一时间核实情况,查看了当时的徐先生消费“xxx”白酒的中奖凭证(中奖酒盖),经过调查了解,徐先生中奖的事实基本属实,中奖活动是“xxx”牌白酒厂家推出的营销手段,“xxx”滁州总营销处工作人员确有说话用词不当。所工作人员认为,该营销处未能按合同约定,兑现承诺或变相兑现的行为,都可视为违约,联系“xxx”白酒厂家负责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就责任的界定进行调解,对“xxx”营销行为及厂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现成向徐先生诚恳道歉,在我所的调解下,徐先生于次日拿到了原本属于他的奖品——“华为P9 plus”手机,并对我所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认可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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